☆☆☆113-2學期有學籍之學生在休學期間內仍可自由參加學保,如欲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學生平安保險),應在當學期學校公告繳費期限內至生輔組網頁自行下載繳費單或至生輔組領取繳費單(繳費單如附檔),並至出納組繳費。
☆☆(需在學校公告學雜費繳費期限內至出納組繳完費才算是完成手續,以收據上的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
☆☆如不主動辦理或想續保卻未主動辦理者,以及未完成繳費者,一律視為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學生平安保險)。
*繳完費的收據請自行保存好,未來申請理賠,須附上繳費收據。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