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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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 |
2017/3/13 ~ 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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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徵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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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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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誠徵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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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誠徵文學院院長,敬請推薦適合人選。
院長候選人應具下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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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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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未滿六十二歲(計算至新任院長就任日之前一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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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審查合格之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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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著的學術成就與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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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高的教育理念及卓越的行政能力
院長候選人由下列方式之一推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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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具備專任講師資格以上教師十人以上連署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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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委員會三人以上連署推薦。
※以上不得重複連署推薦
如遴選之院長非本校專任教授,由本學院相關系所另依程序辦理教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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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院長候選人依前述遴選準則第五條提出相關資料,繳交「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第18任院長候選人資料表,含治院理念(包括本學院優勢、所面臨問題困境、解決策略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第18任院長候選人推薦連署資料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第18任院長候選人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第18任院長願任同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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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料及相關書面資料,請於106年4月6日(星期四)17時前,面送或雙掛號郵寄寄達: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勤大樓303室「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第18任院長遴選委員會收」,「候選人資料表電子檔」及「候選人推薦連署資料表掃描電子檔」,請一併E-mail至ufselene@ntnu.edu.tw,以上資料請自行確認寄達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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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經本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審查符合推薦程序及基本資格後,將邀請全體候選人參加遴委會會議(預定106年4月10日召開),到會說明辦理院務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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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遴委會票決推薦一至三位候選人,參加院長候選人理念說明會(預定106年4月28日辦理),對本院全體教師說明其院務推動與發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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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繳交之表件及資料恕不退還。
聯絡人:陳莉菁秘書
電話:(02)7734-1471
傳真:(02)2392-2754
--詳細資訊及相關資料,請見附檔或點選相關連結下載--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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