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育專長之講師級教學人員徵才條件:
(一)大學及碩士須為體育專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一般體育課程(可教授下列至少2項課程:球類、水域運動、健康體適能、民俗體育(獨輪車)等【游泳為必要項目】)。
(三)錄取後願意學習教授獨輪車。
(四)具備教育部認體適能指導員證照、教練證(請檢附相關證明)、及教學研討會與體育活動籌辦經驗者尤佳。
二、相關徵才啟事已公告該校網頁(http://www.szmc.edu.tw/Deptper/html/recruitment.html),歡迎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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