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公告時間: 2018/5/17 ~ 2018/5/31
分類: 徵才就業 點閱率: 260
主題: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徵聘教師公告
一、資格條件:具有國內、外大學心理相關系所博士學位
二、專長:工商心理學,具員工諮商或正向心理學背景尤佳。
三、工作內容:
(一) 擔任本系相關課程之教學、實務及研究。
(二) 支援本校學程或其他系所相關課程教學。
(三) 協助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四、申請資料:
(一) 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附相片)。
(二) 專長領域之授課大綱3份。
(三) 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持外國學歷者,請將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如無成績單者,請提供由修業學校教務相關行政單位出具修業期間之證明文件並送交駐外單位驗證,並提供入出境證明書)及身分證等之影本。
(四) 學術著作: 
1. 已具教育部頒領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請提供5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參考著作抽印本。
2. 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校院教師資格者,除提供5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參考著作抽印本外,另附博士論文3本,俾利爾後外審。
(五) 教師證書(已具備者)或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證照影本。
(六) 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或履經歷文件影本。
(七)應徵者請務必自行填妥:
1. 應徵人員名單Word檔(並以E-Mail傳送至hym@mail.nptu.edu.tw
2. 簡要資歷表 excel檔(並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五、收件截止日:
107年5月 31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 (請註明應徵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專任教師) 郵寄至:屏東市民生路4-18號,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
六、擬起聘日期:107年8月1日
七、備註:
(一) 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
(二) 如需退回資料者,請自行備妥回郵及信封。
(三)可全英文授課為優先考量。
(四)依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自105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應至遲於到校後六年內通過教育部審定教師資格升等,如未於限期內通過升等者,應依辦法第4條規定予以督促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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