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專班徵聘繪畫理論暨原住民藝術領域專長專任教師一名
說明:
一、應聘資格: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學術專長領域:
1.領域:具備繪畫理論、原住民藝術創作領域專長。
2.具教學經驗及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慮。
三、名額:1 名
四、起聘日期:如獲錄用自114 年2 月1 日起聘。
五、申請者應檢附資料:
1.電子檔
應徵專任教師履歷表等如附件,電子檔請Email至 iu@mail.nknu.edu.tw,主旨載明「應徵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專任教師」,本所收到後將確認回覆。
2.紙本資料
包括大學以上教育服務背景、專長、榮譽事蹟、歷年著作清單、自傳等。
(1)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
(2)著作目錄。
(3)服務證明書。
(4)其他足資證明資格之文件。
3.研究所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影印本。( 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應屆畢業者應檢附畢業系所開立之畢業證明函)。
4.創作成果、研究著作及曾執行之計劃。
5.擬開設課程教學綱要
(1)本校113學年度行事曆規劃16+2周:第16周為期末考(若另訂其他日期 者,從其規定),惟需在18周以前(包含18周)完成,第17、18周實施彈性教學。
(2)兩周「彈性教學」仍要有教學與學習的事實,授課教師須於教學大綱將18周教學內容羅列清楚。彈性周次期間可依教學專業進行彈性教學,
例如:調補課至其他時段、線上同步/非同步授課、校外教學參訪、自主學習、維持原時段授課等;並請將期末考、評量標準、彈性教學方式及時間等納入教學大綱。
(3)擬開設課程
科目名稱一:原民圖像裝飾應用設計
科目名稱二:臺灣原住民藝術文化概論
科目名稱三:原民美術創作
科目名稱四:素描與彩繪
*以上資料,請務必依序排列裝訂。
六、申請者注意事項:
(一)應徵資料經初審後,符合者擇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
(二)獲錄用者須於專班辦公室協助行政工作。
(三)來件時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與e-mail 及通訊地址。
(四)初審合格者,通知參與面試時,需準備自我介紹及本人研究或作品介紹、試教,並檢附詳細書面資料作為參考。
七、收件日期及方式:
為加速審核速度,相關紙本資料,請於收件期限內限時掛號寄件,即日起至113年12月6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請以現掛郵寄至 802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收。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教職。
★應徵資料一概恕不退件,如需索回,請附上應徵文件相當之紙箱並附上足夠之回郵郵資以便寄還,信封上請事先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
八、聯絡單位: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
電話:07-717-2930#3008~3009
傳真:07-725-0884
E-mail : iu@mail.nknu.edu.tw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