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甄選人數及聘期:
(一) 職級與名額:專任助理教授或副教授一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二) 擬聘時間:民國114年8月1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或民國115年2月1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
二、應徵資格:
(一) 學歷要求:須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電機、電子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二) 專長領域:微波、微波電路、微波元件、封裝測試等相關領域。
(三) 其他資格條件:應徵者須同時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 近三年內,於 SCI(E)收錄之學術性期刊發表至少一篇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 近三年內,主持過至少一項國科會研究計畫(限計畫主持人)。
- 近三年內,每年平均至少取得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榮獲國際級競賽獎項。
- 近三年內,至少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一項學術與產業合作相關的技術開發計畫,包括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技專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並取得具體且可供審查的成果。
- 擁有豐富的業界實務經驗或卓越的專業成就,並具備可供檢視的具體且傑出的成果。
(四) 優先考量條件:
- 可教授科目:微積分、電磁學、電子學及電路學等基礎課程,以及與專長相關之進階課程。
- 具英語授課能力。
- 曾執行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者。
- 對教學、研究及服務工作具高度熱忱者。
三、申請者應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表: 須包含應徵職級、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學術成就、研究專長領域及可開授課程(請參考本系課程系統表,挑選六門課程)。
(二) 學士、碩士及博士學歷資料: (1)成績單 (須經學校用印)、(2)畢業證書影本。
(三) 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成績證明,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
(四) 博士學位論文摘要(若博士學位於五年內取得,請附博士論文全文)。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如持有居留證,亦請檢附影本)。
(六) 推薦信兩封。
(七) 教師證書影本(如無則免附)。
(八) 最近五年內之學術研究成果。
(九)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四、注意事項:
(一) 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條件符合者由本系擇優通知第二階段面談及試教。
(二) 試教科目:電磁學、電子學、電路學或其他基礎課程擇一,具體科目及範圍另行通知。
(三) 資料如有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且書面資料概不退還。
(四) 個人履歷表格式請參考附件一,本系課程系統表請參考附件二。
五、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17日止受理申請(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 請將「申請者應檢附資料」紙本以掛號方式寄至: 82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62 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邱玉婷專員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
(三) 並且將上述「申請者應檢附資料」合併為一份PDF電子檔案,並以Email寄至:
vj@mail.nknu.edu.tw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邱玉婷專員 收 <主旨請註明應徵教職>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電子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