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108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108)教和字第15號
主旨:公告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各班學業成績前三名名單、頒獎及核發獎學金事宜。
依據:本校「學業成績優良學生獎勵辦法」。
公告事項:
一、請各受獎生依其所屬學院之通知出席受獎。
二、各班前三名具卓獎生資格者,除為低收入戶得兼領前三名獎學金外,不予核發。績優生若上學期成績繼續為班上前三名,則前三名獎學金、優秀入學獎學金二者擇優核發其中一種。
三、各班學業成績前三名同學請將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非金融卡影本)黏貼於「存摺影印本黏貼用紙」上(可於教務處和平教務組組網頁下載或至教務處【和平及燕巢】索取),於108年4月1日前親自送至和平校區教務組或燕巢校區教務組,俾便辦理核發獎學金事宜。
四、如因提供非郵局、台灣銀行之帳戶或「入款帳戶錯誤」遭退件需重新匯款者,受款人應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
五、107學年度第1學期各班學業成績前三名名單如附件。
六、本公告並以e-mail副知各學院、各學系周知,不另函送紙本。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19 日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和平教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