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資訊約略如下:
(一)18歲至30歲具中華民國籍青年
(二)具流利英語或深度研習國家語言之聽說讀寫能力者
(三)每個申請單位所推薦人選每年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
(四)本計畫第二階段徵件提案之企劃執行期間需為7至11月,並於本(106)年4月30日截止收件。
(五)該補助款係屬部分補助受部分補助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20%以上經費辦理,若自籌款項未達總經費之20 %,主辦單位不予受
理申請。
有意申請者應備妥相關資料並於本(106)年4月24日送達本處俾利函送申請。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