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說明會與讀書指導時間及地點:
和平校區:107年5月7日(一)中午12:30行政大樓十樓國際會議廳
燕巢校區:107年5月8日(二)中午12:30致理大樓一樓108演講廳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2月23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023342號函。
二、招生類別及名額: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若干名,擇優錄取。
(一)電機電子群-電子科
(二)商業與管理群-資料處理科
(二)藝術群-美術科
(四)電機電子群-資訊科
(五)藝術群-音樂科
三、招生對象:
本校碩士在職專班在學學生暨業經本校錄取並預定於當年度入學之碩士在職專班,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未具合格教師證,現職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或代理代課教師,不含兼任教師)並服務該校年資至少2年以上,且教授專業群科之專門科目。
(二)有意進修教育專業課程,並獲得該生服務學校推薦同意進修者(學生應出具推薦同意書)。
(三)任教科目與大學、研究所本科系相關者。
附則:
依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第二點規定:「擬任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主修專長、群科)教師,須修畢本學分一覽表各任教科別(領域/主修專長、群科)規定之至少學分數。如欲以該學科(領域、群科)分發實習者,另需具備教育部發布之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所列相關學系所、輔系或雙主修資格。」
四、學生報考方式:
(一)報名資格:
-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 各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累計二次小過以上紀錄。
(二)報名日期:107年5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07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7時止。
(三)備妥相關文件至本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繳交:
- 個人簡歷表(一律電腦打字)(附件一),請仔細核對所填資料是否正確無誤。
- 歷年成績單正本、學生證影本(在校生繳交)。
- 切結書(附件二)。
- 服務學校推薦同意書(附件三)。
- 個人自傳。
- 其他有助於甄選資料。
- 研究所107學年度新生須附上原畢業大學之歷年成績單及研究所錄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
-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無則免付)。
- 報名費收據(低收入戶者免繳),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交報名費。
和平校區:行政大樓二樓。
燕巢校區:致理大樓一樓。
繳交金額:一般生1,000 元,中低收入戶 400 元。
五、遴選方式:
(一)初審:申請表須經本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資格審查通過,始得參加複審。
(二)複審:由各系所進行書面審查。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