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5年3月19日府教課字第1150053553號函辦理。
二、花蓮縣政府為培育國際青年人才,每年補助5位花蓮縣學子出國學習語言與文化,豐富國際學習經驗,增進國際事務理解。
三、旨接計畫報名資格:
(一)截至115年3月31日止設籍花蓮縣滿十年以上之高中至大專院校二年級學生(不包含在職生)。
(二)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
(三)曾獲錄取並參加過本計畫(含德國遊學)及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之學生,請勿再度報名。
四、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27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未於書面審查前寄達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恕不接受郵政代辦所之郵件。
五、其餘事件,請詳細閱讀簡章,依簡章說明辦理。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