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公告時間: 2018/5/7 ~ 2018/5/7
分類: 活動快報 點閱率: 1717
主題: 106學年度服務學習獎勵申請,即日起至5月7日(星期一),歡迎各位同學踴躍提案申請。

106學年度服務學習獎勵申請,歡迎本校同學踴躍提案申請。

一、獎勵依據:本校服務學習獎勵實施要點。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7年5月7(星期一)

三、獎勵對象:本校學生修習「學習與服務」課程、參與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服務、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營隊服務、校園服務、社區服務、志工服務、專業服務、救援服務、或其他公益性服務之社團或團隊及個人。

四、服務期間:106211日至107220

五、申請方式:

(一)請備妥下列資料,向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

   1、申請表3份:申請表(分團體組及個人組)請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部落格」/「服務學習獎勵」下載,填妥後另需上傳(請先申請帳號密碼,方法如本點第(二)項)。

   2、成果報告書3份:包括緣起、目的、服務地區、對象、時間、實施方式、指導老師及成員、指導協辦單位、服務學習心得、服務學習成效。

   3、光碟3片:製作5分鐘以內之活動記錄短片或簡報,呈現服務學習成果。

(二)帳號密碼申請及上傳說明:

1、請先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課外活動部落格」進行「用戶註冊」→申請帳號密碼。

    2、申請表於申請期限內上傳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部落格」/「服務學習獎勵」進入部落格→登入→上傳→將上傳檔案設定為隱藏日誌→完成
【檔案格式為WORD或PDF,檔案大小限制為10 MB】。

     3、資料一經上傳不可修改,上傳前請確認。

   五、獎勵方式:

  • 團體組:
  • 特優獎:遴選表現特優團體至多3隊,獎學金5千元整,團隊成員頒發獎狀及記功乙次。
  • 優等獎:遴選申請之團體至多二分之一,團隊成員頒發獎狀及嘉獎乙次。
  • 各團隊指導教師可獲頒感謝獎狀。
  • 個人組【報名團體組之營隊,其成員不得再以該營隊報名個人組】
  • 特優獎:遴選表現特優之個人至多3人,獎學金3千元整,並頒發獎狀及記功乙次。
  • 優等獎:遴選申請之個人至多總數之二分之一,頒發獎狀及嘉獎乙次。
  • 獲獎團隊及個人,將於本校服務學習成果發表會受獎表揚,並分享得獎作品。

七、報名團體組之營隊,其成員不得再以該營隊報名個人組。

八、所有報名之團體組及個人組,均需參與本校舉辦之服務學習成果發表會,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九、檢附本校學生服務學習獎勵實施要點及團體組、個人組申請表各乙份。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相關連結:

課外組部落格

相關附檔: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服務學習獎勵實施要點new.doc (21504 Kb)
服務學習獎勵申請表-個人組.doc (32256 Kb)
服務學習獎勵申請表-團體組.doc (4044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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