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公告時間: 2017/2/18 ~ 2017/4/10
分類: 活動快報 點閱率: 355
主題: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運用學產基金,發掘及培訓具有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具有優異潛能之弱勢學生,協助其在不利因素下,開發其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創造生命價值及激發各項潛能,繼續奮發向上,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定弱勢學生,指各級各類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身心障礙學生。

(二)原住民學生。

(三)中輟學生。

(四)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五)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相關連結:

106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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