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協會--106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
對象:本校全體僑生(碩、博生除外)
1.獎學金申請條件:(1)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 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者。
(2)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2.助學金申請條件:(1)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經就讀學校出具證明者。
(2)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 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者。
(3)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3.繳交證件:(1.)申請表格一份(如附件) (2)上學年度成績單 (3)護照及居留證影印本一份 (4)申請助學金者請提出清寒證明一份。
4.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月29日止。
請把報名資料繳本校行政大樓9樓(國際處)。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