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青年團隊參與志願服務活動實施計畫」
青年署為鼓勵青年於暑假期間積極參與志願服務,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特訂定本計畫。
實施計畫重點如次:
(一)申請期間:有意申請之青年團隊於107年3月15日至4月30日,至「青年和平志工團」網站(https://gysd.yda.gov.tw,簡稱計畫網站)登錄。
(二)申請計畫補助之青年團隊,每個團隊成員至少6人以上(人數未設上限),且每1位青年以參加1個團隊為限。
(三)補助內容:青年團隊應先評估服務需求及活動安全、整合資源,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創新服務方案,服務面向可包括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或科技等。
(四)補助原則:服務於臺灣本島之計畫,每1計畫最高補助2萬元,服務離島地區每1計畫最高補助3萬元,服務對象如為銀髮族、偏鄉或弱勢族群得優先補助。
(五)獲補助青年團隊需派1位代表參加青年署6至7月於青年志工中心辦理的行前培訓,及依本計畫規定辦理保險。
(六)本項計畫不得重複申請教育部暑期「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營隊計畫」,或已獲青年署其他專案經費補助者。
- 本計畫以部分補助補助為原則,青年團應自有自籌款配合,自籌款比例應達計畫總經費20%以上。
- 校內收件時間於4月25日截止,請逕洽課外活動指導組。
- 欲申請之團隊,請於3月26日晚上6點至8點於和春文教基金會(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391號)參加說明會。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