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站可申請經費 以新臺幣30萬元(資本門10萬元、經常門20萬元)為原則,並請配合編列10%自籌款。
請有意願申請者,依實施計畫之規定 及體適能檢測站設置計畫書參考範本格式(如附檔),於106年7月31日(一)前將體適能檢測站設置計畫書核章紙本乙式3份 逕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轉體育署核處
聯絡電話:07-7995678#3105 承辦人:蔡翠萍 (體育及衛生保健科)電子信箱:t48568185@yahoo.com.tw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體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