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民體育法修正後,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非屬特定體育團體,致修正教練、裁判級別名稱
教育部107年5月28日公告「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及「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
僅特定體育團體核發教練、裁判證採A、B、C級三級制。
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 原核發之A、B、C級證照,後續將依該會所定換證制度及裁判、教練實施計畫 辦理甲、乙、丙級證照換發及研習。
該會所核發教練、裁判證採甲、乙、丙級三級制,其效力等同於該會原核發之A、B、C級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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