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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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 |
2017/3/9 ~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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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活動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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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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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中華民國第21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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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表揚社會各界傑出身心障礙國民,肯定其優良事蹟及對於社會之特殊貢獻,請各相關機關(構)、學校及團體等,依選拔要點於106年5月5日前檢附候選人相關資料函報本部(衛福部)評選,逾期視同無推薦人選。
候選對象:中華民國境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國民。
推薦單位推薦候選人時應檢附下列資料:
1. 推薦表一式1 份。 2. 候選人生活照2 張(4*6 格式,請於相片背面具名)。 3. 候選人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及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各1 份。 4. 以往得獎或傑出成就等相關資料影本1 份。 5. 切結書1 份及候選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6. 同一雇主團體、事業單位及工會推薦傑出身心障礙勞工,以推薦1 名為限,並應檢附推薦公文(函)。 7. 各級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推薦候選人,應經團體理(董)事會過半數通過,且以推薦1 名為限;推薦時並應檢附理(董)事會通過推薦之會議紀錄1 份。
聯絡人:林珊如
電話:(02)26531822
--詳細資訊、選拔要點及應檢附的相關資料,請見附檔--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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