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體育室 公告時間: 2017/10/2 ~ 2018/12/31
分類: 活動快報 點閱率: 182
主題: 教育部修正「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作業要點」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9月30日 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60031121B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含規定) 如附檔

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若對於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羅允彤小姐
聯絡電話:02-87711982
電子郵件:yuntung@mail.sa.gov.tw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體育室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1060009333.pdf (443857 Kb)
49c578a83c077c4ae839f8598b623e25_106D021643_106D2011308-01.pdf (250196 Kb)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作業要點.odt (38325 Kb)
聯絡資訊: (07)717-2930 和平校區 :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燕巢校區:82446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2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版權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管理維護 / 圖書資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