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及處理程序,
並落實辦理學校運動教練管考機制。
學校運動教練如有違反法令或聘(契)約規定並經查明屬實者,
視情節輕重予以納入平時考核、專案考核、年終成績考核或停聘、解聘、不續聘,
並視情節及類型,依據各該相關法令或聘(契)約規定,確實辦理通報作業;
教練如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第5條消極資格情事之一者,
另請通報教育部予以撤照。
運動教練涉及違反職責情事時,有關其依據法令(或契約)及其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作業,說明如附檔
聯絡電話:02-87711029 林秀卿
電子信箱:0162@mail.sa.gov.tw
傳真:02-87728707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體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