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南港扶輪社
2017-2018年度「大專院校社會服務活動獎勵」評選辦法
壹、宗旨
為鼓勵大專院校社團從事社會服務活動,包含反毒、關懷弱勢族群,偏遠地區兒童醫療、知識、水資源之改善,擴大社會參與價值,建立積極服務的人生觀,並廣為宣導本社年度理念『雖然我喜歡 不是都可以』心靈改革運動,特定本辦法。
貳、獎助項目
本辦法以贊助大專院校社團從事社會服務活動項目。
一、申請對象:
(一)各大專院校登記在案、從事社會服務性活動之學生社團,於106年12月至107年2月間將舉行活動之社團。
(二)以大專院校學生為成員,並以社會服務活動為主之跨校性學生組織,於106年12月至107年2月間將舉行活動之社團。
(三)前開社團須於民國106年7月前已辦理社會服務活動達一年(含)以上。
二、申請方式:
(一)符合申請對象之社團於106年12月至翌年2月間將要舉行之各項社會服務活動,限以社團為單位。
(二)申請活動贊助項目所須文件包括:
1‧社團組織章程及活動參與人數。
2‧過去一年社團從事社會服務活動之簡介。
3‧申請活動之活動企劃書,依序包含以下項目:
(1) 活動名稱。
(2)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
(3) 活動目標。
(4) 服務對象及人數。
(5) 活動時間、地點、場地。
(6) 活動內容(長期性服務須具體說明執行次數及內容)。
(7) 活動特色及創意,與反毒或本社『雖然我喜歡 不是都可以』心靈改革運動之結合等。
(8) 活動預期成效。
(9) 經費預算表。
4‧上開文件須以A4大小影印紙裝訂,一式三份,並依序裝訂。
5‧須經課外活動組主管或社團老師簽名以及蓋章。
三、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6年11月03日止受理申請 (已郵戳為憑)。
四、贊助辦法:
11月下旬發函通知入選名單,預定入圍三名。106年12月16日(星期五)邀請入圍社團蒞社簡報,本社評審委員會將於當天公佈名次(首獎5萬元一名、貳獎3萬元一名、參獎2萬元一名)
五、評審方式:
由本社社友於參加社團評選出五個入選社團,再邀請社會公正人士二名及南港扶青團員一名,組成評審委員會評比按積分排名。
六、評審標準:
分為創意性、活動規劃、經費預算及預期成果績效等四項。
(一)創意性(20%)。
(二)活動規劃(20%):1.實行性 2.參與性 3.發展性。
(三)經費預算(5%):評量活動之經費來源規劃,及預算明細項目編列是否合理適當。
(四)與反毒活動或本社”雖然我喜歡 不是都可以”心靈改革運動之結合度(25%)
(五)預期成果績效(30%):評量活動內容是否符合宗旨需求,活動成果對社會影響的深度與廣度。
七、成果報告:
獲得贊助社團應依所提活動企劃書如期舉行,贊助期間,本社可能將實地參訪該活動以了解辦理成果。並於活動結束後寄送成果報告書一分於本社辦事處。
參、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限以社團為單位,由社團以下各活動營隊名義為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評審過程中,申請內容至為重要,請務必發揮創意,詳細填寫。
三、申請函請寄:10480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74號10樓「台北市南港扶輪社」收
連絡電話:(02)2503-6378 傳真號碼 (02)2503-6370
聯絡人:執行秘書林盈君Amber 電子郵件 rotarynk@ms79.hinet.net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