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補助選手之資格,依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
(一)受補助選手申請當日已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
(二)受補助選手參加107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 或107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前3名佳績。
申請單位應於賽會結束後6個月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提出申請。
請先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網站(http://sports.gov.taipei/)「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系統」進行線上申請作業
訓練補助金申請資料完成線上填報後,請於107年6月8日(星期五)前檢送書面資料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競技運動科(免備文)
書面申請資料範本 請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網站(首頁/業務資訊/常用表單下載/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書;
網址:https://tinyurl.com/TaipeiAward)下載
詳如附檔
如有帳號登錄疑問,請洽本案協力廠商環友科技公司 李先生,聯絡電話:(02)8792-2885分機821
或洽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承辦人 魏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分機6610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體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