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體育室 公告時間: 2017/3/21 ~ 2017/12/31
分類: 活動快報 點閱率: 209
主題: 東南亞籍優秀青少年選手來臺運動培訓計畫

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於活動前2個月將計畫書與經費申請表報核體育署
申請期限:本署每月就申請單位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申請日期截至106年12月31日止

每案經費額度以新臺幣150萬元為上限

來文如附檔

聯絡電話:02-87711029 承辦人:張維倫
電子信箱:weilun@mail.sa.gov.tw
傳真:02-8772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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