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於活動前2個月將計畫書與經費申請表報核體育署申請期限:本署每月就申請單位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申請日期截至106年12月31日止
每案經費額度以新臺幣150萬元為上限
來文如附檔
聯絡電話:02-87711029 承辦人:張維倫 電子信箱:weilun@mail.sa.gov.tw傳真:02-8772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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