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檢定與實習組 公告時間: 2025/5/9 ~ 2025/5/17
分類: 活動快報 點閱率: 126
主題: 「國外教育見習」活動–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教育見習甄選公告(延長收件至5/16(五)中午12點止)

國外教育見習 甄選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理。

二、目的:

     1.建立本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合作平台。

     2.提升師資生教學與行政實務知能與體驗。

     3.提升師資生國際移動力、跨文化素養及理解能力。

     4.促進師資生多語文表達及溝通、應用之能力。

三、教育見習時間:114年11月9日(日)至114年11月22日(六)。

四、教育見習地點: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

五、教育見習內容:

     1.教學體驗:包含觀課、備課、試教(至少一節課)。

     2.行政協助:協助見習相關之行前規劃與安排及見習學校規劃之行政庶務。

     3.文化生活體驗:安排校外參訪活動。

六、甄選資格:

     1.限本校大三以上之師資生(含碩、博士班),並已修滿各師資類科之教育專業課程規定學分數達三分之二以上(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習科目)。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3.體育與資訊(生活科技)及綜合領域不在此次見習甄選領域。

七、錄取名額:5人 (擇優增減錄取)。

八、甄選方式:

     1.填具報名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5月16日(五)中午12點前繳至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以下簡稱師就處)檢定與實習組,並繳交電子檔至電子信箱:ib@mail.nknu.edu.tw

       ※紙本資料及電子檔皆要繳交才算完成報名。

     2.初審:由師就處檢定與實習組組成審查小組,書面審查報名者資料。

     3.複審:需配合進行實體面談及試教,時間另定。

       ※如無法配合實體面試及試教同學,請自行斟酌報名。

     4.預定於114年5月26日(一)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若正取者無法參與行前研習及訓練活動,則由備取者依序備取。

九、費用:

     1.計畫支付來回機票及住宿;見習期間保險費、當地交通、輔導教師輔導費、其他個人生活開銷、購物、通訊及雜支等需自行負擔。

     2.經甄選錄取者,即為研究助理每月補助6,000元共四個月,但如同時為師獎生者,則不予補助。

十、其他:

     1.經甄選錄取者,需能全程參與教育見習,並全程參與行前相關研習及訓練,報名前請仔細評估個人時間。

     2.經甄選錄取者,需繳交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3.參與教育見習者需能嚴格遵守團體紀律,全力配合團隊活動,報名者請審慎考量個人特質。

     4.見習結束,參與者需繳交見習歷程檔案及試教影片,並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配合辦理成果發表會。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檢定與實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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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檔: 01-01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教育見習-甄選公告.pdf (143916 Kb)
01-02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教育見習報名表.docx (19489 Kb)
01-02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教育見習報名表.pdf (1241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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