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報名資格和人數:
(一)每年補助5位花蓮縣學子出國學習語言與文化,豐富國際學習經驗,增進國際事務理解。
(二)截至114年4月30日止設籍花蓮縣滿十年以上之高中至大專院校二年級學生(不包含在職生)。
(三)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
(四)曾獲錄取並參加過本計畫(含德國遊學)及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之學生,請勿再度報名。
二、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未於書面審查前寄達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恕不接受郵政代辦所之郵件
三、欲申請者請詳讀附件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