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
(二)申請資格:
1、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及港澳生(不含碩博士生)。
2、學業成績:在學期間學業成績(不含114學年度第2學期)平均達88分以上或平均為該科系前5%。
3、操行成績: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需達80分以上。
4、需持有僑務委員會i僑卡。
5、本獎項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均不得請領。
得獎學生須以當地國語言撰寫留學臺灣心得(馬來西亞及港澳學生以華語撰寫),並提供生活照1張,以利刊登僑務委員會僑務電子報。
本校推薦名額:1名。
請符合同學於2026年3月20日下班前把相信資料繳至國際處承辦人。
申請表格放置於國際處小海報架上,請自行領取或是到學校網頁相關資訊下載申請表單。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