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修訂「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申請資格為15至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依申請類別不同最高可獲得新臺幣3萬元獎勵金(含稅)。另鼓勵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內登記有案之學生社團、學校及民間團體,組織15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至少10人,每案於寒暑假期間(6月15至9月15日及隔年1月1日至2月28日)至少服務18小時,獎勵金為最高新臺幣8萬元(含稅)。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