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說明如下:(請詳閱教育部公文及申請注意事項)
(一)每學期規劃4次活動以上,1年為8次以上,至少有1次為戶外活動。
(二)經費補助支應項目:交通費(不含油資)、消耗性教材費(課內所需獎品請列入消耗性教材內)、保險費、膳費、雜支等所需費用。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管費,一律不予補助,每一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3萬5,000元為限。
(三) 活動企劃書內容:請各學生社團務必於活動企劃書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活動流程表、活動內容及經費概算表等項目,俾利後續審核事宜。
三、本案應需由校方統一申請,請欲申請之服務隊於114年12月3日前,將下列繳交文件電子檔(word)傳送給課外組洪老師(s4559@mail.nknu.edu.tw),並來電確認是否收到。
※ 繳交主旨:OO社-115年帶動中小學申請表件,逾期無法受理,請大家記得把握時間。
四、申請須繳文件(電子檔與紙本皆需繳交):
(一)申請計畫彙總表(請以各社團自行內容繕打)【附件1-2】
(二)活動計畫書不限格式,但內容應含活動名稱、緣由(方案需求評估)、目標、活動負責人、志工人數及名冊、活動對象及人數、活動內容(教案、時間、地點、流程、實施方式與預期效益等)、預算表。
(四)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附件1-3】
(五)計畫申請表【附件1-4】
五、本案執行時間為一年,請各社團/系學會與活動學校多加溝通,避免執行中斷,若有需至該校拜訪可請公假,請先聯繫本案承辦人,並提供日期時間地點、請公假之同學姓名系級及學號,並請依校內規定加保旅遊平安險。
六、配合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劃及推動大專與中小學生本土語言發展,申請計畫融入美感教育或本土語言教育,教育部將優先核予補助。
七、其餘項目請參閱來文附件等資料。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